侯友宜
侯友宜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政見
參選職位類型
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
目前政見數
386
待確認政見數
1
2024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提出政見
未當選
政見細節
  • 政見

    以綠永續:穩健務實持續增加再生能源發電

  • 補充說明

    提出背景:

    「即使每年編列了上百億的經費來發展再生能源,然後到了2025我們的目標只是20%,可是現在根據我們的數字最多就是8.28%,而民進黨神主牌不要的核能,目前為止還有8.24%,到了2025是0%,而這樣子一個能源的配比,到底有沒有辦法,說服我們現在的工商業?昨天的工總的白皮書已經特別揭示了,非常擔憂我們的五缺、非常擔憂我們的能源,更不要說去年我們奉制為圭臬的美國,商業白皮書裡面也更直指台灣的缺電問題,是一個阻礙非常多國家願意再次到台灣投資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更不要說事實上我們所謂的國安問題。

    所以我們再回頭過來看,雖然我們都要發展所謂的綠能,但是綠能現在已經跟綠黑金劃上了一個等號,透過過去的數字還是會說話,不管是民進黨的八八槍擊事件,揭露了整個綠金官商勾結的一個脈絡圖,更不要說是陳凱凌前經發局長,受的招待,這就都在在直指,一個非常躁進的能源政策,每個人都想搶,綠能這一塊,但是就是因為你整個的政策非常的不穩定,變成權貴來去做,很多的官商勾結,這在過去當中都引起大家非常多的質疑跟疑慮。」(國民黨智庫執行長柯志恩 2023-08-09 能源政見記者會)

    政見細節:

    再生能源目標:2030 年 27%、2035 年 36%、2040 年 45%、2050 年 57%

    「再生能源,我們因為隨著新的科技,也許有深層的地熱,可以發展更大的量,還有海洋、洋流等等。我們的再生能源要不斷的擴充到57%。」(侯友宜 2023-08-09 能源政見記者會)

    「(記者提問:2030 年再生能源目標是 27%,接下來會預計增加哪些再生能源?)2025年到2030年的這個部分,我們預估在臺灣是以離岸風力發電作為主要的發展重點,特別是,離岸風力發電這幾年,慢慢技術成熟之後,那在臺灣海峽的話,除了豎在海床上的之外呢,比較深海的地方可以用浮動式的,離岸風力發電,這個是我們在2030年之前的發展重點。那2030年之後呢,臺灣有機會發展的再生能源,包括像深層地熱、深海洋流這些都是非常有機會的,我們看好在後續的部分會有一些成長的趨勢。」(國政顧問團召集人杜紫軍 2023-08-09 能源政見記者會)

    「(記者提問:杜召集人剛剛有講,如果是太陽能光電跟離岸風電的話,離岸風電的話 2050年只能做到15%,但是我們要在2030年達到36%,然後2050年達到57%,我覺得只有最後一頁寫到,地熱跟洋流 好像有點難交代說怎麼樣在十幾年內讓他完整達到57%?那針對現在的民進黨的太陽能光電,我們是要降低他的佔比嗎?因為他的確造成很多問題,我們要怎麼去平衡我們想要的洋流跟現在發展中的太陽能)各位知道民進黨2050年的再生能源比例是60到70%,我們覺得60到70風險太高,我們現有的再生能源,不管是離岸風電、太陽光電,以及未來的可能的海洋、洋流跟深層地熱等等的,我們覺得60到70的風險太高,所以我們經過重新計算之後,把它調成57%。那很多人關心的太陽光電的問題,基本上我們認為發展再生能源,特別是在太陽光電的部分,不能夠去傷害到我們的農業,或者是農民跟漁民的權益,也不能傷害到我們的農地、埤塘、濕地這些生態的環境,還有很多關心野鳥的朋友都非常關心太陽光電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太陽光電的發展重點是在屋頂型為主,然後以這個離岸風電做為未來的一個重要的發展重點。」(國政顧問團召集人杜紫軍 2023-08-09 能源政見記者會)

  • 專家看點
    •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需務實增加風力與光電

      若欲達到2030年再生能源佔比27%時,仍須務實面對需大量增加風力與光電,而非洋流發電此尚未有商業化期程選項。

      民間訴求:

      1.訂定屋頂光電優先加速計畫 —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後,雖已訂定新建築屋頂光電設置義務,但由於子法限縮適用建築類型,將使其無法發揮預期效力。故在此呼籲政府應統整針對既有建築與新建建築的屋頂光電推動策略,包括費率設計、申請許可過程等規範。

      2.以提高「社會接受度」為目標的地面型光電發展計畫 — 經濟部門應負起綠能整體空間規劃佈局,儘速推出「再生能源用地白皮書」,建立綠能開發的規劃管理模式,確保綠能開發顧及在地的多元價值。農業部跟經濟部攜手規劃「農業綠能示範區」,宣示透過容許光電有條件設置,提升整個區域內的農業永續與農民生活的福祉。

      3.離岸風電選擇應納入環境與社會議題— 離岸風電遴選應將「環境及社會承諾事項」納入評選項目。從利害關係人議合與促進永續發展兩個面向,來評估開發業者及其合作團隊,在規劃、興建、運轉期間落實與其他海域使用者共存之承諾。加強資訊公開與知情權保障、制訂漁業影響減輕與共存方案、精進環境友善之技術、監測與評估生物與漁業資源的長期變動、推動海洋及海岸生態的保育與復育行動等。

    相似政見
    相關進度
    還沒有人新增相關進度...
    相關爭議
    還沒有人新增相關爭議...
    最後更新於: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