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海洋三法,發揮海洋碳匯功能
提出背景:
「另外一個是吸碳,其實海洋的藻類就很會把二氧化碳抓下來,所以這個怎麼去讓我們台灣周邊的海域,有效的把二氧化碳抓下來,這個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這個還是要繼續做。」(柯文哲 2023-11-01 「淨零碳排 永續未來」氣候政策記者會)
政見細節:
- 目前只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未來推動通過《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
- 保全海洋生物多樣性,規範對海洋空間的利用行為
- 查核單位
環境資訊中心
政見提出背景:【片面事實,有一些前提或關鍵事實被隱藏】無具體指出未來如何推動海洋三法柯文哲稱「海洋藻類就很會把二氧化碳抓下來」經查核與事實相符。中興大學森林學系教授柳婉郁在〈海藻超吸碳,為何無法成為碳權來源?〉[1]中提到,「藻類中有一種比紫菜小、名字叫雨生紅球藻的微藻,其固碳效果約為一般植樹固碳的21倍。」可見海洋藻類確實具固碳效果。柳婉郁也在文章中指出,藻類固碳技術探討雖很早就出現,但因為過去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的議題較不受重視,因此藻類固碳的技術與應用相較於其他自然碳匯相當稀少。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曾於去(2023)年12月時發佈新聞稿[2],水試所與國家海洋研究院攜手合作,首度於國內離岸風場海域成功養殖大型海藻,並於稱之為農業部「『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之海洋碳匯技術研發的一大步」,10月時也有報導[3]指出,為達2050淨零目標,水試所研發「離岸風場藻貝類養殖之海洋碳匯應用」,可在離岸風場快速建置人工藻場。時任農委會(現農業部)科技處處長王仕賢更表示,該技術有助於吸收二氧化碳。由此推知「養殖海藻吸碳」亦是農業部發展海洋碳匯的策略之一。
而柯文哲表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這個還是要繼續做。」經過查核,中央在2019年頒布海洋法令的上位母法《海洋基本法》,明訂須制定海洋三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目前僅《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於2023年5月26日三讀通過,其餘仍未送審。
對於海洋三法,柯文哲並無具體指出未來該如何推動。根據母法《海洋基本法》的精神,政府要以「打造生態、安全、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創造健康海洋環境與促進資源永續」為目標,不侷限於發展碳匯。以目前的《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與2019年海洋保育署公布在網站上的「海洋保育法草案」中,也未提及海藻或碳匯等字眼。不過,儘管草案中未提及,做為海洋三法的主管機關,海委會日前發佈新聞稿指,海委會海保署自2019年起,便委託中興大學陸續盤點記錄,掌握全台15個縣市的藍碳生態系分布,估算出現存藍碳量逾34萬公噸。
- [1]商周/綠學院(2022年9月28日),海藻超吸碳,為何無法成為碳權來源?[2]農業部水產試驗所(2023年12月1日), 國內離岸風場首次成功養殖大型海藻 海洋碳匯技術向前邁步[3]自由時報(2022年10月4日),離岸風電新技術設藻場 有助牡蠣、珍珠貝增加環境資訊中心(2023年5月26日),《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民間籲海保法跟上進度環境資訊中心(2023年11月21日),會期尾聲海保法仍卡關 政院版草案等兩年還在「持續溝通」海洋保育署(2019年12月3日),預告制定海洋保育法草案海洋保育署(2023年10月2日),響應淨零碳排 海委會積極推動藍碳策略環境資訊中心(2023年10月2日),逐步掌握全台藍碳生態系 海保署估:現存藍碳量逾34萬公噸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議題中心
海洋保育不是口號 盼政見更具體《海洋基本法》於2019年通過時,已明定2年內須制定《海洋保育法》(以下簡稱海保法)、《海域管理法》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俗稱海洋三法)。截至目前的確僅有《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於2023年,也就是遲到兩年後通過。
《海洋保育法》與《海域管理法》先前均有草案版本送進立法院,而民間團體針對海保法倡議多年,最終仍無法催出政院版草案,確定海保法因2023年底立委任期結束及屆期不續審原則,進度歸零。
本會樂見有候選人於政策記者會中提及海洋三法,但更期待能有具體方向。針對海洋保育法,民間提出以下立法訴求:
1、應使水下生態能以完整生態系獲得保護,而非過往海洋保護區只針對單一物種設計。有效的海洋保育必須以整體生態系列為保育範圍,包含棲地、特殊或指標物種,同時也該將開發影響納入考量,制定評估標準或要求提出替代方案。
2、在2030年前保護30%海洋,保障海洋、漁業資源永續,才不會讓魚越抓越少也越抓越小,也不要讓漁業成為一次性資源。
3、保障執法人員有實際執法效力,能確實取締不當捕撈、污染、開發甚至破壞等行為,才不會讓海洋保育淪為紙上談兵。
海洋三法不僅是依法早應完備,更是讓我國海域保育、產業發展並重,得以均衡發展之關鍵,各部會得以各司其職落實海洋永續。而海洋保育法應改善過去僅針對單一物種之保護,將具有碳匯功能之海岸或沿岸生態系統也納入庇護,則得以維持生態系統之健康,除保育海洋外更可發揮其碳匯之功能。
呼籲政府和其他候選人都該正視此問題,海洋立國、海洋保育不應淪為口號,在還來得及時做出改變,也迫切希望能夠看到海洋三法之具體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