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永續委員會重新定位;並邀集產、官、學、公民團體、青年、利害關係人,以國家永續發展為目標,制定策略,進行明確有效的效益評估與管考
提出背景:
「那當然2050淨零碳排放這是國際趨勢,但是我們先給小英政府的成績打個叉。為什麼?因為根本沒有減少,本來2020年稍微比2005年少2%,不過事實上後來是增加2.6%,所以是從這個 curve上看起來,我們台灣到目前為止根本沒有減碳。
為什麼?你知道,行政院底下有個永續發展委員會,權責不明,功能不彰,我跟大家講他最大問題是什麼,他一年開會到現在才一次,會都沒開,你期待他會做出什麼偉大的成績?
所以他最大問題就是沒開會,他一年沒有開會,這表示政府對這個沒有用心,因為固然有一個氣候變遷因應法,可是母法出來,要子法、要行政命令,後面一大堆都還沒弄,所以表示說整個政府,我也不曉得在忙什麼,但是對這個很重要的題目沒有用力在處理。那另外一個就是說
這個管考的效益,管考不明確。」(柯文哲 2023-11-01 「淨零碳排 永續未來」氣候政策記者會)
政見細節:
(此政見頁著重在「氣候永續委員會」的實踐進度,其餘子項目的實踐請參照其他政見頁)
邀集產、官、學、公民團體、青年、利害關係人,以國家永續發展為目標,制定策略,進行明確有效的效益評估與管考。
(柯文哲 2023-11-01 「淨零碳排 永續未來」氣候政策記者會)
「一定要先成立一個有效的跨部門的委員會,因為這2050年淨零碳排,絕對不是環保局,這個很多局處,甚至連財政部都有,所以他應該在行政院底下有一個氣候永續委員會,應該指定一個政委,甚至是院長自己下來指揮。」(柯文哲 2023-11-01 「淨零碳排 永續未來」氣候政策記者會)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
應著重建構完整公民參與機制「開放政府、公開透明、全民參與」為該候選人長期主張,但政見中僅以氣候永續委員會作為機制,且功能著重於評估與管考,而非建構完整的公民參與機制,實難達到政見中所提到的將淨零視為社會運動的效果。
民間訴求:
1.以扎實的社會溝通取代浮誇的淨零展 — 各淨零轉型關鍵戰略的主責機關應以社會溝通會議取代各類展覽會的參與,秉持「資訊公開」、「各方利害關係人參與」,以及「具體回應社會各界意見」三大原則,應先組成氣候公民大會,比照歐洲數十個國家,甚至2021年疫情較台灣嚴峻的韓國,藉由抽樣的公民參與方式,擴大公民參與,進行淨零路徑的討論,讓更多公民從學習、審議到達成共識,作為氣候政策規劃的依循,而非只是邀請特定公民團體、產業、學者、與政府部門討論2050年淨零路徑的想像,後續每季舉辦社會溝通會議。
2.中央與地方提升公民參與品質:氣候法中規範各項中央應以公聽會、地方則需舉辦座談會或以其他適當方法確保公民參與權利,但關鍵議題時,如減碳目標,應以聽證會方式籌辦,方可促進有效對話。
3.應積極建構氣候訴訟制度:氣候公益訴訟已為國際間常見的氣候政策監督機制,惟台灣以行政訴訟量能不願採行此制度。故應提出建立氣候公益訴訟制度之時程,逐步厚實各界量能,方可確保最根本的環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