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
侯友宜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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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
參選職位類型
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
目前政見數
386
待確認政見數
1
2024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全國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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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政見
未當選
政見細節
  • 政見

    (低收入戶認定)可以優先採信任原則之前,宜先降低社會救助申請時的阻礙,保障經濟弱勢者的權益,並改進提供社會救助後的輔導及查核機制,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社會救助制度的信任。並可建立「急難救助」機制,以急難救助機制解決短期及臨時的貧窮問題。而不是倉促取得資格後,還要花程序去追討補助款。

  • 補充說明

    贊同「救助審查以民眾實際狀況取代虛擬不存在的收入」,檢討現行《社會救助法》中虛擬所得規定的不合理之處,依申請者的實際狀況進行社會救助審查及需求評估。優先採取信任原則之前,宜先降低社會救助申請時的阻礙,保障經濟弱勢者的權益,並改進提供社會救助後的輔導及查核機制,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社會救助制度的信任。建立一個「急難救助」機制,以急難救助機制解決短期及臨時的貧窮問題。並使還正在申請低收入戶資格的人,可以先使用急難救助,而不是倉促取得資格後,還要花程序去追討補助款。

  • 事實釐清
    •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查核單位
      政見提出背景:【片面事實,有一些前提或關鍵事實被隱藏關於「可建立急難救助機制」

      此項是在回應民間團體的詢問,針對現行社會救助法中,窮困申請人的收入認定,應廢除不存在的虛擬收入設計,改成由民眾自行申報所得,搭配國家(若有疑慮的話)事後追償機制。侯友宜針對此提議所做的回應,其實應為「部分贊同」。亦即贊同廢除虛擬收入,但對於自行申報搭配事後追償有疑慮,認為應積極排除申請過程中的各項障礙,才是正解。而在此之前,應先建立急難救助機制緩解急迫困境。

      實際上,我國現行其實已經有急難救助機制。然而實務上急難救助的申請標準和社會救助差距甚遠,也無法一再重複申請。需進一步回應是否原意是指,應設立窮困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的「新的暫時紓困機制」,或是其他意思?

    專家看點
    •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

      社會救助制度要解嚴

      長期關注貧窮議題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以下簡稱社救盟),向總統候選人提出六大修法改革主張,並統整候選人們的書面回應政見,其主張之一即呼籲社會救助制度要解嚴:廢除虛擬收入規定、低收入戶審查應優先採信任原則。

      社救盟呼籲,各組總統候選人應公開承諾,第一屆任期內完成《社會救助法》大幅修正,廢除戒嚴時期以來的不合理規定與不信任人民的價值觀,改革不符社會實況的陳舊規定,以強化積極救助貧困人民的安全網宗旨。

      一、廢除「虛擬收入」規定:「虛擬收入」設算制度源起於1963年的戒嚴時代,《臺灣省社會救濟調查辦法》的補充規定,後來經過多次內容變形,精神卻不斷借殼還魂,在2004年再被行政院寫入《社會救助法》的本文中而延續至今。「虛擬收入」制度預設無收入者「應該要有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經常性薪資」,60年來使無數貧困人民無法獲得低收入戶補助,更將原為保障勞工生計的基本工資誤用為排除窮人的工具。

      2023年屆滿60週年的「虛擬收入」規定,至今仍是台灣獨步全球、令國際學者嘖嘖稱奇的怪異法規。「虛擬收入」制度把工作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的勞動者當成不事生產的人與潛在的福利詐欺犯,體現出威權政府不信任人民的防範心態。社會救助解嚴的第一步,應該直接廢除「虛擬收入」規定,脫離戒嚴時期威權政府的價值觀。

      2023年8月社救盟的調查顯示,台灣民眾過半數的主流民意(53.5%)認為「虛擬收入」規定不合理,比認為合理者遠高出16個百分點。台灣民眾已經揭破,「虛擬收入」就是一件「國王的新衣」,是這個國家的公僕硬套在主人身上的不存在的收入。

      二、放寬申請低收入戶的戶籍限制:現行有關戶籍地與居住地須一致的法規,排除了大多數的無家者、許多無法入籍的租屋族,與約28萬已在台灣建立家庭、工作繳稅或扶養孩子但尚未取得國籍及戶籍的新住民,申請低收入戶的機會。

      社救盟調查結果發現,約有6成的台灣人民,將近三分之二的民眾認為,即使新住民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也應該要有資格申請社會救助,以確保家庭經濟安全。社救盟呼籲,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已跟不上社會變遷,應在原則上放寬戶籍限制。

      三、低收入戶審查應優先採信任原則:政府應優先採「信任原則」審查低收入戶申請案件,搭配事後檢舉與調查等防弊方式,取代現行過度嚴苛的事前審查。中央政府要有政策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落實信任原則,才能及時接住墜落的人民。

      社救盟的全國民意調查也顯示,台灣多數民眾(52.5%)認為,政府應該用信任原則取代防弊原則,放寬事前審查的標準,以讓大多數需要救助的民眾及時獲得救助。如果政府想防止少數人騙取補助,等補助發放之後再透過檢舉和調查就足夠了。贊成以上做法的民眾比例已經過半,而且比不贊成者遠高出約10個百分點。

      社救盟指出,從相關社政實務數據也可佐證,99%以上的大多數台灣人民都是誠實的,如果政府還不能在原則上信任人民,那人民為什麼要信任這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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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於:2024/01/11